实训管理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10-19 作者:实训中心 发布者:实训中心 阅读 : 757

 

校内教学实习基地是学生在校内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校内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质量,对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和加强校内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内实训基地隶属于学校,实训中心作为学校对校内实训基地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校内实训基地规划,组织实施基地建设、管理和协调基地各项工作。
    (二)各实训基地应按照“学、研、产”相结合的宗旨和“服务教学、资源共享、高效运行、自主管理”的原则,在学校正常投入教学的基础上,保障实践教学时间与效果,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
    (三)校内实训基地主要任务:
    1、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训大纲要求,承担实践教学任务,准备实践教学所需的各项设备、材料,安排实践教学指导人员,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在切实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地资源优势,兼顾科学研究与示范推广服务,积极推进实训基地开放,充实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面向。
    3、开展实践教学和专业技术应用研究,不断改善实训基地条件,充实和改进实践教学内容、方法,增强基地的服务功能。
    4、负责基地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等工作,使基地设施、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基地利用率和完好率。
   (四)进入实训基地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由各专业组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统一落实教学任务,组织实施教学工作。
    (五)进入实训基地开展科研或其它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应事先提出申请,报实训中心及学校批准,由使用基地单位或个人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职责。
    (六)进入实训基地进行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基地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注意安全,服从管理,尊重基地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七)校外人员及单位使用校内实训基地的各项设施均为有偿使用,需按一定标准征收费用。单位或个人与学校有签定协议的按协议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八)征收的基地设施使用费作为基地收入,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统一征收,经费主要用于购建和维护基地开展教学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确保基地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九)校内实训基地负责人原则上由专业负责人担任,基地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基地工作的教师、实训技术人员、生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等。
    (十)基地工作人员纳入实训教学辅助人员系列管理,其聘任、考核均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校于每年年终从管理体制、实践效果、基地效益等方面对校内实训基地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基地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
    (十二)各实训基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十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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