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三明市农业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3-05-16 作者:办公室 发布者:刘传杨 阅读 : 623

为充分发挥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会民主参与机制,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内容

(一)研究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二)确定需要向教代会提交讨论的有关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确定需要向教代会提交审议的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确定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五)解决教代会建设的重要问题。

(六)解决其它重要问题。如重点解决阶段性的突出问题;落实政策性的问题;与党政部门合作,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检查校务公开情况,参与人事安排等。

二、参会人员

根据会议议题,党委书记、副书记、正副校长、各处室正副主任、工会主席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至少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每年年初和教代会年度会议前一个月内召开。如有特殊需要可增加次数。

四、基本程序

(一)确定议题。由学校校长、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二)集体研究。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

(三)组织讨论。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

(四)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决议一经形成,党政成员必须认真执行。

五、具体要求

(一)党政工联席会议由学校工会筹备。

(二)党政工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

(三)由行政提出需要在教代会年度会议上讨论审议的内容及本年度内由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主要内容。

(四)由工会、教代会提出以教代会为主要载体、对重大问题实行校务公开及教代会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五)会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

(六)会议必须有完整的记录。会议作出的决定与其他党政会议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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